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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慧財產權過度的被道德化以及利益化之後,產生了許多的問題,也一再一再的被社會一般價值衝擊。

站長覺得,要教導人不要偷竊殺人、搶劫強暴,其困難度遠不及教導大眾不要侵犯智慧財產權。大多數人都會認為偷竊搶劫是不應該的,但是明知道法律禁止盜版,卻仍然買燒錄機、在夜市買一片50圓的CD、在光華商場買一片100元的大捕鐵。

這很奇怪,當然把責任歸向侵犯智慧財產的難度較低亦可,只不過,我懷疑的是,智慧財產的昂貴以及過強烈的排它性都不用負責任的嗎?

我想很少有人敢說自己的智慧產出絕對是完全原創,生存在這個社會裡面,社會分工如此精細的情況下,任何一種產出(包括智慧),還不是因為其他分工者分擔了許多的工作,才能讓智慧生產者能產出。

更好笑的是,一開始完全不在意盜版,因為市場佔有率可以快速打開,然而佔有率一高,馬上就提升價格,運用優勢地位進一步壟斷市場,再度提升價格,大發利市。這到底是商人太會做生意,還是消費者根本就太笨蛋,沒有料到今日的便宜是明日昂貴之本。

我只能說這是惡性循環以及失衡的現象。而法律也很【正義】的選擇了一邊(比較強勢的一邊),打擊盜版。

如果有一天完全沒有盜版,不管是個人的重製還是合理使用都沒有,買不起就沒得用~那時候會變成什麼樣子?會不會出現智慧財產階級呢?(微軟階級、Linux階級、DOS階級)

http://lawblog.ilf-tw.com/read.php/48.htm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希望大家遵守~~

謝謝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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